修大法重获健康 做好人被迫害流离失所

杭州市张露方医生控告江泽民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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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圆明网】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女医生张露方,虽才三十多岁,却被多种疾病折磨,身为医生的她对自己的病无能为力,曾遍访名医也无效。二零一四年春天,她开始修炼法轮大法,五天后全身病症消失。可随之而来的,却是被中共警察和单位迫害,现在被迫流离失所。

张露方医生二零一五年六月控告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,在《刑事控告书》中,她陈述了自己的情况、被迫害事实。

一、法轮功使我重获健康

从二零零三年我患急性胃溃疡吐血开始,十年来,频发的带状疱疹(6-10次/年)、严重的小叶增生、频繁的胃痛、病因不明反复发作的尿血、常年的失眠……各种疾病相继而来折磨我。常年来身心痛苦、怨天尤人。作为一名医生,我却看不好自己的病,走访了很多名医也不能使我的病情好转。只能通过每天吃各种药物缓解自己的痛苦症状。

二零一四年春,我听说一名晚期肝癌患者因修炼法轮功而恢复健康,我也因此喜得大法,仅五天时间,身心健康状况迅速得到了改变,出现了症状消失、全身一身轻的感觉,至今没有吃过一颗药。其速度和效果令我很吃惊。

二、做好人工作受好评

修炼法轮功之后,我按照法轮大法的要求,按“真、善、忍”的标准要求自己,在工作上、生活中注重个人品德,做一个与人为善、先他后我、打不还手、骂不还口的好人。

经过一年多的修炼,我不但没病了,之前暗沉、大片黄褐斑的皮肤也变得白里透红,有了光泽。由于病好不需要再吃药,省下不少医药费。我变得热情开朗、精力充沛,工作中勤勤恳恳,领导分配什么做什么,不讲条件,不讲代价,不计报酬,有了足够的精力和耐心面对前来就诊的患者。由于我工作努力,受到患者的一致好评和单位领导、同事的一致认可,工作效率也大大提高。

我知道除了名誉、地位、荣耀与金钱,还有更珍贵却很稀缺的东西——良知、道德。从此以后,从内心到行为,我可以做到付出不求回报、先他后我、的正觉,不再怨天尤人,反倒更有动力。在我小小的工作岗位上辛勤努力着。通过我和大量法轮功修炼者修炼前后的身心变化可以证明,法轮大法是一部教人向善、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高德之法。人们通过修炼可以净化心灵、陶冶情操、祛病健身,思想境界会达到一个很高的层次。

三、无辜遭劫,违法定罪

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上午十点多,在我上班(浙江萧山医院)期间,杭州萧山区当地两名警察(高黎明、欧文生)闯入我工作岗位上,在没有出示证件、没带任何法律文书的情况下,确定我是法轮功修炼者之后,要求我跟他们走一趟。当时我要求通知单位领导,但遭到他们的拒绝,说是他们已经通知过了(半月后才知道,我们单位得知我出事是在我被带走二十四小时后)。

我被带到当地萧山区北干派出所后,才知道他俩是国保大队的警察。他们对我进行非法审问,多数以诱导式审问,主要是审问我修炼法轮功的经过。

在下午一点多,他们出示了一张写有莫名其妙罪行的搜查证,要求搜查我的住处,我拒绝,但他们说我不同意不行,要强制执行。在三名国保警察和一名该派出所警察的强制执行下,没有任何见证人在场,他们非法搜查了我的住处,并非法强行抄走了我的大法书籍及一些资料,电脑、打印机等私人物品。在此期间,我一直对他们讲述大法带给我的健康和美好,以及法轮大法的正确和无辜,告诉他们的行为是在执法犯法,非法抄家。但他们不听,一直在继续做违法的事情。

非法抄家后,他们又非法把我和带回派出所,大概是下午五点左右,对我进行非法审讯做笔录,用所谓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七条“利用邪教、会道门、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、损害他人健康”来给我定“利用邪教、会道门、迷信活动危害社会”罪陷害我。还非法要我在各种材料上签字,我拒绝签字。之后给我出示了一张拘留七天、罚款一千元的非法判决书,我拒绝签字。过几分钟,他们又给我出示了另一张拘留十五天非法判决书,我仍然拒绝签字。一致持续到晚上十一点多。

在此期间,家人及同修打过来电话,要求他们放人。他们答应放人,要求家属来接。但是当我家属前来接我的时候,他们把我藏起来,骗我家人说:张**不在这个派出所,不知道她在哪里。等我家属一离开,他们立刻把我塞进押送车,带到了萧山红垦农场的萧山区拘留所。

在我被拘留期间,在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指令影响下,杭州市萧山区政法委、“610” 办公室的副书记宣卓伦、潘季霖及国保警察高黎明等对我进行非法提审,提审期间采用恐吓、友情转化等方式,逼我放弃信仰,要我写下“三书”,我当时拒绝了。他们见我不为所动,就恐吓威胁我说:不让我工作、要把我赶出萧山等等。

半个月的非法刑拘结束后,我回到所在工作单位——浙江萧山医院,但是医院说接到萧山区政法委、萧山区卫生局领导口头(没有文件)指示:不许我工作,写了“三书”才可以考虑给我工作。并指出:我因为修炼法轮功,在整个浙江省将都很难找到工作。仅因为我修炼法轮功,也不愿放弃信仰,我工作单位已予口头(没有任何文件下达)停止我的工作,萧山区卫生局也已口头(没有任何文件下达)取消刚刚事业编制录用的公务员身份;同时户口所在地被迫迁出我的户口以致我现在变成黑户;当我回到住所才发现,我放在文件盒里的户口本也已在我被非法拘留期间被国保大队偷走。

目前,我被迫失业、流离失所,手机也仍处于被监控状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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